【轉知疾病管制署訊息】「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2020-04-0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1日表示,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擴大至全球大流行,我國近期境外移入病例數快速增加,不排除潛藏有未就醫或無症狀之感染者進入社區,威脅國內防疫安全。為降低社區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制定「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在兼顧民眾合理權益,並顧及國內防疫安全等雙重前提下,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或強制保持社交距離。
第一階段是柔性勸說,建議民眾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活動,也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並建議人與人之間,在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第二階段是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是娛樂活動,均在禁止之列。必要性活動亦須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與他人間若雙方均正確佩戴口罩,仍應保持至少1公尺之距離。 該注意事項分別就餐廳、校園或辦公室、大眾運輸、賣場或其他營業場所、排隊人龍、特殊機構(如長照機構、監獄等)及其他特定場所等情境,提供維持社交距離之個別規範。請民眾在防疫期間,務必遵守相關規範,以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惟學校雖有「特定人聚集場合」的彈性空間,但是有特定人、通風、距離等前提條件。而為降低學校感染與傳播的機會,校內師生活動仍應盡量拉開至規定的社交距離,若不能維持,即應配戴口罩。
爰此,教育部指示學校依下列原則辦理: 1.校內要嚴格執行社交距離規範,若不能維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就全面配戴口罩。而實驗室、研討室因較密閉、近距離接觸,應要求配戴口罩。 2.嚴格執行師生健康監測,並積極進行衛教。除量測體溫,注意師生是否發燒情形之外,針對遇有呼吸道、失去嗅覺味覺等症狀,都立即請當事人先在家自主健康監測,並盡速就診及通報學校。
公告單位 健康及諮商中心
瀏覽數 156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