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港澳生暫緩來台學生宿舍後續處理程序
2020-02-18
-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校學生宿舍退費期程之規定,建請中港澳暫緩來台之住宿學生先申請退宿流程,並將申請表(需檢附學生證影本)電郵至男、女宿服務中心的信箱,始可更改學雜費繳費單。(未繳交退宿申請表者,將影響個人權益。)
- 因入臺日期尚不明確,東西都可暫放於原寢室至期末,並不收取暫放期間的費用。
- 倘若本學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中港澳生來台,可依宿舍規定進行候補床位流程,並依規定收取宿舍相關費用。
- 請務必填寫"宿舍事務委託書",倘若同學在本期末第18周仍不能入臺,將由住輔組會同國際事務處人員或學生安全輔導室人員現場確認行李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請同學務必將兩個文件一併繳交。